消防应急灯应急时间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05年版本上是有说: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但是在现在的规范上是都是90分钟的。 消防应急灯的应急时间,不同产品的应急时间是有区别的。 应急灯的应急时间,根据使用的场所及消防安全防护等级要求而定。 有些其他品牌的消防应急灯具,自身的应急照明时间虽然也可以达到这个时长,但是在消防应急灯停止外部供电的情况下,真正意义上的进入应急照明状态,灯具在工作60分钟以后,灯光出现暗淡,灯具所发出的光线照射度明显减弱,光线的穿透力骤然的降低,达不到应急照明的效果,大大地降低了消防安全防护等级。 严格地讲:只要是消防应急灯,在断电后进入正常的应急照明工作状态下,在预定的时间内,照明灯具出现灯光暗淡的时间,是不能够算作应急灯的正常工作时间的; 消防应急灯的应急照明时间与消防应急灯具自身配置的光源功率及应急灯相匹配的电池组功率大小有关; 有些品牌的消防应急灯具,应急时间在30分钟以上;这些应该是与应急灯具体的使用环境及当前实际需要的安全防护等级等综合因素来选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