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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城市照明
 

炫目灯光下看不见头顶星光,被窗外闪烁的霓虹广告晃得无法入眠……你是否也曾被“光”蒙住双眼?

夜间经济火了,城市的夜晚流光溢彩。夜晚亮灯情况很多时候被视为一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风向标。“让城市亮起来”也曾是不少地方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然而,璀璨灯火在点亮城市夜空的同时也暗藏隐忧。

今年3月,《广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减少光污染”“城市景观照明项目日常非必要不开启”。由部分户外电子屏、城市霓虹灯、监控照明灯等引发的光污染,成为城市“富贵病”,不仅造成能源浪费,也对人身健康、交通安全、生态系统、科研观测等形成干扰。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开始关注光污染现象,《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提出限制夜景照明的光污染要求,《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提出对城市照明实施分区管理等,上海、深圳、厦门等城市的地方法规中也对光污染防治作出了具体规定。

但目前,对光污染的治理还存在诸多难点、堵点。首先是认定难,光污染属于新型物理污染,目前我国对光污染的认定仍存在技术难点,光污染测控方法和技术都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其次是惩治难,因光污染难以测量认定,在涉及光污染违法侵权行为时就很难取证,针对光污染的惩处措施和普通民众维权检举也缺乏有力依据;再次还存在监管难,光污染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难免遇到谁来牵头、责任归谁等问题。

“治”的难题亟待破解,“防”的意识更需增强。比起污染后的治理,更重要的是在控制污染源头上下功夫。一方面,要从城市规划层面对夜景照明进行规范。深圳、成都、南京等城市都出台了城市照明长期规划,从源头上控制光污染源的增加,严把照明工程建设审批关,减少或限制使用大功率强光源,减少光污染的产生。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自然保护区等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划定具体的照明分区和等级,使每个区域都展现与其属性相符的夜间形象。西藏阿里、成都、深圳等地设置了“暗夜保护区”,减少光污染对自然生态的干扰。

治理光污染,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关系节能减碳和环境保护,也体现着一座城市的规划管理水平。留下一片暗夜星空,亦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体现。提升城市管理者和市民的生态环保理念,形成保护光环境的社会共识,才能从根本上防治光污染的泛滥。

(刘辛未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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